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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 公司章程修订增加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并更新了相关法律依据 [1] - 公司注册资本明确为人民币2,349,720,302元 [6] -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并规定了辞任后的处理程序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12][13]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20] - 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12][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4]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 [40]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51] - 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2]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 [55]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 [1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事项 [2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会程序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