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系统化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覆盖投资全流程管理,包括决策审批、事前评估、事中执行及事后监督,确保投资行为符合战略规划及法规要求 [2][5][10] - 明确禁止投机性、高风险金融产品投资,强调效益与安全并重的原则 [6] 投资范围与形式 - 投资形式包括新设企业、增资扩股、股权并购、债权重组等权益性投资,不含高风险金融产品 [6][3] - 适用主体涵盖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需统一履行审批程序 [4] 决策机构与权限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权限分级决策,子公司无独立投资决策权 [5][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投资研究,战投部主导项目筛选、尽调及方案设计 [7][8] 投资审批流程 - 分阶段执行立项、资产评估核准及投资行为审批,重大事项需股东会批准 [12][13][14] - 简化程序允许合并环节以提高效率,但需保留完整书面记录 [15][16] 投前管理 - 战投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明确方向、规模及资金来源 [17][18] - 项目需开展技术、市场、财务及法律尽调,非现金资产交易需审计评估 [20] 投中管理 - 签订投资协议后指定项目负责人,制定风险预案并接受财务、审计监督 [21][22][23] - 可向被投企业委派董事或管理人员,重大变更需重新审批 [25][24] 投后管理 - 每半年对标的企业全面检查,编制后评价报告优化运营 [26][27][29] - 投资退出条件包括经营期满、破产或不可抗力,转让程序与投资决策权限一致 [30][33] 财务管理 - 按项目独立核算,子公司财务由总部垂直管理,统一会计政策 [38][39][40] 责任追究 - 违规决策或怠于履职导致损失需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41][42][43] 制度效力 - 制度与《公司章程》及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战投部 [46][48]
海新能科: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