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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行为、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2] - 股东会召开需聘请律师对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时,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 [4][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或拒绝,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履职时股东可自行召集 [5][6]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无违规情形,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审核并公告 [7][14]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股权登记日及表决方式 [8][9][1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及关联关系等 [1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且需保证股东参会权利不受限制 [10][11][20] - 表决权按股份数量行使,关联股东需回避,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4][15][3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他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3][36][37] 决议与记录 - 决议需当场公布结果并公告,内容包括表决方式、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结论,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7][18][4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涵盖审议过程、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答复等内容,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18][19][4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时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控股股东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20][47] 附则 - 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21][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