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本次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等
境外上市备案要求 - 中国证监会要求紫光股份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情况下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 [1] - 需详细披露新增股东信达证券丰实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及长安信托中保投1号信托的运作方式 [1] - 紫光股份于5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联席保荐人为中信建投国际 法国巴黎银行及招银国际 [1] 业务资质核查 - 证监会要求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开发 测绘服务 卫星导航等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 [1] - 需核查是否取得相关资质许可 经营范围及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领域 [1] - 需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1]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需解释备案材料中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 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1] - 要求披露控股股东西藏紫光通信100%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 评估是否引发重大权属纠纷 [1] - 需分析股权质押对公司控制权及业务正常开展的影响 [1] 公司业务定位 - 紫光股份定位为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和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 [2] - 主营业务为全栈智能ICT基础设施产品 配套云端智能平台 [2] - 解决方案覆盖多行业客户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需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