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利益 [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特定资格条件如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等 [1][5] - 公司需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其成员应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包括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 [2][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或会计等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4][7] - 提名独立董事需经股东会选举,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审查其独立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出异议 [8][9]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 - 独立董事需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 [9][14][17]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1][13]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确保知情权及沟通渠道畅通 [19][20][2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 - 审计委员会负责财务信息披露及内外部审计监督,需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7] - 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人选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需披露未采纳建议的理由 [16][17][28] - 独立董事需在专门委员会中亲自履职,公司需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职责及议事规则 [1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 [23] -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董事会需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事项 [20][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需在股东会通知时披露,内容包括出席会议情况、履职工作及与中小股东沟通等 [19][20]
郑中设计: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