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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中设计: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划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依据包括《审计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果的系统性评价活动[2]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法律遵守)、运营效率提升、资产安全保障及信息披露质量四大维度[3] 组织架构与独立性要求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全部为非高管董事且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禁止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或受其领导[7][8] - 内部审计负责人需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需披露其专业背景及关联关系[9][10] 审计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包括指导制度建立、审阅年度计划、协调外部审计等[12] - 内部审计部门需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展,重点审计领域含财务报告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及重大交易事项[13] - 年度审计计划需提前两个月提交,必须覆盖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14] 重点审计事项规范 - 对外投资审计需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风险监控及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4] - 关联交易审计重点核查审批回避程序、定价公允性、标的资产权利限制及对手方资信[27] - 募集资金审计要求季度核查专户管理、使用合规性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28] 信息披露与评价机制 - 董事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审议披露[31] - 每两年需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告相关内控鉴证报告,异常情况需专项说明整改措施[32][33] - 内控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行为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