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苏神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是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 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科学性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7]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1][7] 战略委员会组成规则 - 由7名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 [7] - 董事长为固有委员并担任主任 其他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6][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人数不足5人时暂停职权 [8][9][10] 战略委员会核心职权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12] - 对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研发战略等重大经营战略进行研究 [12] - 审议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 [12] - 对战略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2] 议事及表决机制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需提前7日通知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 [6][8]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 [8][16]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 决议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20][21] 配套保障措施 - 公司相关部门需配合委员会工作并承担费用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18] - 委员对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22] 制度执行规范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