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董事会调整发行方案,发行价格调整为7.05元/股 [7][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 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 [7] - 发行数量为45,375,887股,不超过总股本的30% [9]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9,900,007.18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债务 [9][10] - 发行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 [10]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有研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15] -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独立,具有自主经营能力 [18] - 公司主营业务已取得所需业务资质和许可 [18] 公司资产状况 - 公司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清晰,无重大权属纠纷 [19][20] - 公司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20] - 公司无重大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8]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22] - 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