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议事程序[1]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需在法律及章程框架内行使职权[2] - 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全体董事应勤勉履职[1][4]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和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或章程规定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6] - 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时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7]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职权涵盖董事选举与薪酬审批、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债券发行、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9][4] -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包括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10] - 重大资产交易(一年内超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0][4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12]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时股东可自行召集[14][1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15][16][17]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2日内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2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公司需保障会议秩序及股东参会权利[25][26][27] - 股东表决权实行"一票一权",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45][46][47]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0][19]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由出席董事签名确认,内容需符合法律及章程,违规决议可被法院撤销[59][60][65]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当日,利润分配方案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3][64]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相关方可提起诉讼,但决议执行不停止直至法院裁定[65]
驰宏锌锗: 驰宏锌锗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