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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 博通集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版)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Beken Corporation,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41幢101室 [5] - 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31日,由博通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150,424,966元人民币 [2][6] -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4,678,384股普通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8][109]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33][134]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31][8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 [34][3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规定,维护公司独立性 [43][44]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锁定期等限制 [29][30] 股东大会运作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需在触发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 [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时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54][5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可形成决议 [84][8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116][120]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可行使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等特别职权 [127][13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需由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121][125] 经营与投资管理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研发设计、软件开发及进出口业务等 [15]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形包括:担保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 [47]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标准为:交易额超总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