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上市流通概况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4名股东,对应股份数量为77,6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5% [2]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 [2][14]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增加至106,083,674股(原28,462,274股+77,621,400股) [1][2] 股本变动情况 - 公司于2023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5股,总股本由133,333,600股增至193,333,720股 [2] - 转增股本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调整为104,871,3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462,274股 [1] - 除转增股本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2] 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4名限售股股东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 [3][4][6] - 若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4] - 股东承诺减持时将遵守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的规定 [7][9][11] - 截至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无影响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13] 限售股明细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全部来自雄安路维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名股东,合计77,621,400股 [14] - 其中杜武兵和肖青作为董事及高管,其减持行为仍需遵守任职期间减持比例限制等承诺 [14] - 本次流通后剩余限售股数量为0股 [1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国信证券确认限售股股东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规则 [14][15] -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15]
路维光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