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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提议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告 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点在南京公司总部召开 同步开放上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9:15-15:00)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A股股东及代理人7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239,068,776股(占总股本35.0029%) [5] - H股股东及代理人1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20,015,500股(占总股本2.9305%) [5] - 网络投票A股股东679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4,970,869股(占总股本0.7278%)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过程符合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 [6] - 会议审议并通过通知所列全部议案 未收到临时提案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7] -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经律师核查确认有效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