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事规则总则 - 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决策水平 [1] - 规则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1]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2]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任免、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15项核心职能,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投资方案等 [2] - 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标准 -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比超10%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金额超1000万元、净利润占比超10%且金额超100万元等 [3] - 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不纳入上述交易范畴,但资产置换涉及相关资产时例外 [4] - 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超限额担保需提交股东会,且须经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4] 董事长职权与授权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4]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需1/2以上董事同意并以决议形式明确授权内容和期限 [5] 会议提案与召集程序 - 股东、董事、总经理均有权提出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提案 [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 - 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原因 [6] 议事程序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 [7]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表决方式包括投票、举手或通讯方式,决议需记录表决结果并由董事签字 [7][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由董事和秘书签字确认 [8] - 会议档案(通知、材料、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10年 [9] 附则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相同程序 [9]
丰茂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