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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公司治理结构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并提出建议 [1] 人员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6]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7]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7] - 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趋势,向董事会提供战略建议 [7] - 对长远发展规划、创新业务等先行研究论证,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参考 [7] - 调查重大战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7]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8] 议事规则 - 会议采用不定期召开方式,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10]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附反对意见 [1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主,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形式 [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12] - 涉及利益冲突时需执行回避制度 [13] - 可邀请董事、监事或高管列席会议(无表决权) [14]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字,保存期限10年 [17] - 决议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8] - 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19]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20] - 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需及时修订 [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2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