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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Fengmao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121,820元 [2] - 公司系由宁波丰茂远东橡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23年7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 [1][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42]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4][55][56]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为2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2][5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 [9][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遵守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规定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2]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4,121,820股,均为普通股 [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7]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3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股东会审议 [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审议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