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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茂股份: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总则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行为、控制风险、提高收益,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1] - 投资活动分为短期投资(持有不超过一年)和长期投资(超过一年),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股权投资等 [1] - 投资原则包括符合国家政策、公司战略、规模适度、审慎安全、科学决策 [1] 决策权限及程序 - 投资审批需遵循《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 [2] - 总经理审批一般投资事项并事后报备董事会,重大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如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或营收/净利润占比10%且金额超1000万/100万) [2][3] - 股东会审议更高标准项目(如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或营收/净利润占比50%且金额超5000万/500万) [3][4] - 委托理财可预估额度适用审批标准,期限不超12个月且金额不超额度 [4] 投资实施与管理 - 证券部及财务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及执行监督,发现异常需报告董事会 [7] - 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及投资手续办理,证券部监管长期权益性投资并保管档案 [8] - 内审部定期审计投资项目财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审查及信息披露 [8][9] - 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需建立严格内控制度,禁止使用信贷资金 [9] 投资收回及转让 - 可收回投资的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或合同终止 [9] - 可转让投资的情形包括偏离经营方向、连续亏损、资金短缺等 [10] - 投资转让程序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需符合法律法规 [10]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并自股东会通过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