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 锦江酒店: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激励对象等具体事宜 [5][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确认本次授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3] - 授予日为2025年8月8日,该日期符合交易所规定的非敏感期要求,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 激励对象与授予条件 -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为117名,共授予91.38万股,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 [6]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负面清单要求 [7][8] - 公司层面需满足2023年扣非归母净资产收益率≥4.6%、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20%、新增开业酒店≥800家、主业利润率≥10%等四项业绩考核指标 [8][9] 法律合规性核查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失效等禁止授予情形 [9]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开渠道核查,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无重大失信记录或行政处罚 [9][10] -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本次授予不再依据2018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3] 实施进展与后续程序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 本次授予尚需完成信息披露义务及股票授予登记程序,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必备文件提交上交所公告 [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