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 龙江交通关于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因实施激励计划回购的10,408,656股股份,同时减少注册资本 [1] - 终止原因是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原定考核指标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 [3] - 配套文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一并终止 [3] 回购股份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回购计划,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不超过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4.50元/股,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4,950万元 [2]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实际回购10,408,656股,占总股本0.79%,回购均价3.28元/股,使用总金额34,112,473.58元(不含交易费用) [2] - 回购最高价3.40元/股,最低价2.81元/股 [2] 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 - 注销10,408,656股后,公司总股本由1,315,878,571股减少至1,305,469,915股 [5] - 注册资本相应由1,315,878,571元减少为1,305,469,915元 [6] - 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6] 决策程序 -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终止议案 [1][3] - 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6][7] 法律意见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终止暨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 - 尚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