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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公司与大连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三棵树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公司与中原银行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三棵树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两项担保均为前期合作业务的延续 [1] 内部决策程序 - 2025年4月24日及5月16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2] -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 - 本次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大连银行担保条款 - 保证范围涵盖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实现债权费用 [4] -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类型不同分为借款期限届满/提前到期/对外付款之日起三年 [5] -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6] 中原银行担保条款 - 保证范围包含主债权本金及实现债权费用,明确覆盖增值税价税合计额 [7] -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分期债务按每期单独计算 [7] -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8] 担保必要性及合理性 - 担保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子公司经营稳定且资信良好 [9] - 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或影响正常运营 [9]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9% [11] - 对外担保总额(不含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占净资产13.03% [11] - 截至2025年8月6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00,838.53万元,占净资产112%,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95,857.11万元(占净资产110.15%) [11] -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记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