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证监会1.6亿罚单:*ST高鸿财务造假,9名董监高被罚

财务造假案件通报 - 证监会通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1] - 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1] - *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1] 财务造假手段 - *ST高鸿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15年至2021年通过子公司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组织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无实际货物流转 [2] - 2018年和2020年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 [3][4] - 2022年和2023年通过子公司高鸿数据、高鸿鼎恒、高鸿鼎远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 [4] 虚增财务数据 - 2015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18.05亿元 [3] - 2015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 [3] - 2015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305.11万元、2190.52万元、1234.19万元、894.46万元 [3] - 2018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308.1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308.19万元 [4] - 2022年和2023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3.9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3.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70.74万元、788.21万元 [4] 处罚措施 - 对高鸿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 [5] - 对时任董事长付景林罚款750万元,对时任财务总监丁明锋罚款600万元 [6][7] - 对时任董事曹秉蛟罚款500万元,对高岭、段茂忠各罚款200万元 [8] - 对时任董事刘红云罚款175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张新中罚款100万元 [8][9] - 对时任监事侯玉成、董事姚印杰各罚款75万元,对江庆罚款700万元 [9][10] - 对付景林、江庆各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丁明锋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 违法行为认定 - 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 [5] - 高鸿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5] - 付景林、丁明锋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曹秉蛟、段茂忠、张新中、刘红云、侯玉成、姚印杰、高岭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 - 江庆与高鸿股份构成共同违法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