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ESG治理架构 - 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负责制定ESG战略、监督执行并研究相关政策,以推动绿色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1][2] - 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董事、高管及业务负责人,其中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1][3]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会议及主持日常工作 [2][4] 委员会职责与运作机制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ESG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研究公司短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督导政策与国家法规同步 [2][4] - 每年至少召开1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联名召集,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4][5] - 委员需亲自参会,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行权利,连续两次无故缺席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 议事规则与支持体系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委员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未表态视为弃权 [5] - 可邀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费用由公司承担,并按规定履行聘请程序 [3]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字,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大事项需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董事会 [6] 制度衔接与解释权 - 本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解释权归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所有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