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管培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并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1] - 培训对象涵盖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书等,必要时扩展至其他管理人员 [1] - 培训课程分为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岗位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两类 [1] 培训内容及要求 - 董事长与总经理需学习国内外资本市场状况、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治理原则及融资并购法规,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2] - 非独立董事需掌握上市公司法律框架、董事权责、关联交易及再融资政策,树立投资者服务理念 [2] - 独立董事需系统学习境内外证券法规、会计准则及履职权责,确保有效履行职责 [2][3] - 总会计师需精通会计准则、关联交易政策及信息披露规则,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3] - 董事会秘书需熟悉法律框架、信披规范及并购重组政策,强化实务操作能力 [3] 培训组织和形式 -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证监会及交易所组织)和内部培训(董事会办公室或中介机构提供) [3][4] - 外部培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统筹,联合派出机构、深交所及上市公司协会分层实施 [3] - 内部培训通过集中授课、邮件或董事会会议期间进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考勤及档案管理 [4][5] 培训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名、档案记录及证书存档,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1次证监会岗位培训 [5][6] - 独立董事首次任职前需完成资格培训,任职后2年内至少参加1次后续培训 [5] - 董事会秘书需通过深交所资格考试并每2年参加后续培训,未达标者可能被列为不适格人选 [6] - 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制度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 [7]
燕京啤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