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产生 [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5] 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融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8] - 审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 - 参与组织投资项目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 [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 [26][28] 工作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审查和准备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11] - 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4] - 委员会决议需向董事会通报,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24] 附则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