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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核心原则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不得选择性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3] -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 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准确 杜绝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3] - 严格执行保密原则 禁止通过任何渠道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包括社交媒体和内部刊物 [3] - 遵守合规披露原则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 - 贯彻高效低耗原则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接待成本 [3] - 落实互动沟通原则 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妥善处理投诉诉求 [4] 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推广事务总负责人 董事会办公室为具体执行部门 [4] - 控股股东/董事/高管接受调研前需告知董事会秘书 后者应全程参与 [4] - 接待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熟悉财务/证券法规 具备沟通协调能力 [4] 重大信息管理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 [4] - 各类沟通会议不得透露未披露重大信息 应依法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5] - 业绩说明会等需采取公开方式 有条件时应进行网上直播 [5] - 现场参观需合理安排流程 防止接触未公开信息 [6] - 再融资过程中禁止向特定对象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 [8] 特定对象管理机制 - 调研机构需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内容涵盖6项保密条款 [6] - 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 重要会议可录音录像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 [7] - 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需要求改正 涉及未公开信息应立即公告 [7] - 与5%以上股东/媒体/证券从业者等特定对象交流出现泄密需立即报告 [8] 应急处理与档案管理 - 不慎泄露未公开信息需次日开市前公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 [9] - 建立备查登记制度 详细记录活动时间/内容/参与方等信息 [8] - 违反制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9] 特殊情形处理 - 商务谈判/银行贷款中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 必须签署保密协议 [8] - 股东会通报未公开信息的 需与决议公告同步披露 [8]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 以最新法律/公司章程为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