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 制度旨在促使各级领导者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领导队伍建设,打造责任意识 [1] - 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 [1] - 责任追究针对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情况 [1] 责任追究原则与范围 - 追究责任时坚持严格管理、严肃追究的原则 [1] - 包括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办法执行 [1] - 对高层管理人员、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可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 [1] 经济责任与审计 - 高层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岗位变动或离任时需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2] - 因未履行职责造成损失但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进行诫勉 [2] - 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过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 [2] 处理程序与申诉 - 违反规定被举报的由审计委员会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处理 [2] - 离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资料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并按程序处理 [2] - 被追究责任者可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执行,确属错误的公司予以纠正 [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