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燕京啤酒: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提高公司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 提升决策科学性 保障高质量发展 [1]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法规 [1] 委员会组成架构 - 由五名董事及高管组成 含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当然委员 [2]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委员需熟悉企业管理流程 具备风险监管知识或经验 [2][3] - 风险管理主管部门作为办事机构 需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 遇重大突发风险需及时报告 [4] 职责权限 - 审批风险管理战略 政策 体系建设方案及重大解决方案 监督体系健全性与执行有效性 [2] - 审议组织机构设置 相关制度 风险评估报告 制定合规管理政策 推进企业法治建设 [2] - 履职时公司部门需配合 可聘请外部机构服务 费用由公司承担但需保密商业秘密 [3]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与临时两种 由董事会 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主任委员主持或指定代理人 [5] - 委员需亲自出席重大事项审议 连续两次无故缺席视为失职 可被替换 [5]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 每委员一票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反对意见需存档 [6] -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无法形成决议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6] 会议管理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 由主管部门保存至少十年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6]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与法规冲突时以最新法律为准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