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ST高鸿造假相关责任人遭严惩 全链条追责方能筑牢市场防线
高鸿股份财务造假案件核心内容 - 证监会查处高鸿股份长期通过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空转""走单"业务虚增收入198亿元和利润7620万元(2015-2023年)[2]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引用虚假数据构成欺诈发行[2] - 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1.6亿元,第三方配合造假方罚款700万元,并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2] 监管处罚措施 - 行政处罚:董事长付景林、财务总监丁明锋被罚款并市场禁入,严格执行退市规则以警示市场投机风险[3] - 刑事追责:造假涉及上市公司董监高及第三方(如曹秉蛟、江庆),证监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江庆被处10年市场禁入[4] 造假实施细节 - 时任董事曹秉蛟受托管理虚假贸易业务,直接导致2022-2023年报虚假记载[4] - 江庆(曹秉蛟配偶)作为南京庆亚实控人,主动联系高鸿科技纳入虚假贸易链条(2015-2021年)[4] 审计与媒体监督失效 - 2022年前所有年报审计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机构未发现异常[5] - 《每日经济新闻》2022年调查揭露客户/供应商与董事亲属的关联关系,后证实与造假细节高度吻合[5] 监管与媒体协同建议 - 上市公司隐匿客户/供应商名单阻碍造假核查,建议通过白名单制度平衡商业机密与监督需求[6] - 权威媒体专业调查可有效威慑造假行为,形成与监管的监督合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