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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适用对象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遵循四大原则: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 保护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况 [2]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包括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职工代表缺失 审计委员会不符合要求 独立董事比例违规等 [2]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 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信息 [3] - 独立董事辞职需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 董事辞职后60日内需完成补选 [3] - 被解除职务需依法执行 股东会可提前解任董事 决议当日生效 提案方需提供解职理由 股东会表决需过半数通过 [3] - 拟被解职董事有权在股东会申辩(口头或书面) 股东会需审议申辩理由后再表决 [4] - 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 公司依法律及合同约定确定补偿金额 [4][5]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过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 [5] 离职后责任与义务 - 离职后5日内需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 业务文件 财务资料等) 由董事会秘书监交并存档 [5] - 任职期间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含具体事项 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计划) 公司可督促履行 [5]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 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6] - 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6] - 其他义务持续期依公平原则确定 考虑事件发生与离职时间间隔及关系结束条件 [6]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赔偿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6] - 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