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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 [1] -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深交所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修订后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公司法定代表人规定修订:明确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 [3] - 股份发行原则修订: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 [7] - 股份回购情形修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并规定三年内转让或注销要求 [11] - 股东权利修订:增加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的权利,明确异议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 [18]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职权调整:删除"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案"等条款 [24] - 对外担保标准修订:明确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25] - 股东会召集程序修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27] 公司治理结构 - 党委定位明确: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4] - 董事会决策机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 [15] - 股东会职权规范:明确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法定职权 [24] 股份与股东管理 - 股份总数明确:公司已发行股份978,342,375股,均为普通股 [9] - 股东义务强化:禁止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明确连带责任条款 [23]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要求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23] 会议组织与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定: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或未达表决权数等 [19] - 股东会通知时限:年度会议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公告 [28] - 临时提案权限: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