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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设立目的与法律依据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核心竞争力 确定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 [1] -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1] 人员构成与任职要求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4]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 - 设召集人1名 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直接选举产生 [6] - 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 连选可以连任 [8]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 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委员 [9]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10] - 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11] -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1]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11]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由董事会审查决定 [12] 会议召开与通知机制 - 会议为不定期会议 根据需要和委员提议举行 [14] - 董事会 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14] - 可采用现场 通讯或相结合方式召开 [15] -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 紧急情况可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16]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 地点 期限 议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知日期等内容 [17] 议事规则与表决程序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0]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21] - 授权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22] - 决议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25]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 形式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31] - 会议主持人需对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 [31]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 [32]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 [33]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决议生效之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 [34] - 决议书面文件及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34][36] - 会议记录需包含召开日期 地点 召集人姓名 出席人员 表决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37] 附则与解释权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8]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