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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股份: 福达股份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ULIN FUDA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东侧 邮政编码541199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208,651元 均为普通股 [2][5]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经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万股 并于201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其产生及变更按董事长产生和变更办法执行 [3]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39]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成员为3名且包含2名独立董事 [5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或履行相同职务人员 [3]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5] - 公司发起人为桂林福达集团有限公司 黎福超等50名股东 设立时股份总数12,000股 [5]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5][6]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 合并 员工持股等特定情形 且回购后持股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10% [6][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股份转让等权利 并可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等文件 [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2][13]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3]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致力于开发推广环保节能安全的汽车零部件 提升产品品质和创新能力 [4] - 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和部件系统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 以及技术服务和商务服务 [4]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6人 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18] - 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通过 [28][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若董事会不同意可自行召集 [20][21]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43]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且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提交股东会 [43][44]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会议 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49][50]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 [52][56]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