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总则 -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规范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和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 工作规程 -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测试方法及年度审计重点,并评估其业务能力、独立性和及时性 [3] - 公司管理层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3] - 审计委员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4] - 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沟通,形成书面意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计划提交审计报告 [6] - 审计委员会需在年度审计结束后对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并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及下年度续聘或改聘决议 [6] - 审计委员会需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并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6] - 董事会秘书需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6] -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需履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 [6] -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7] 附则 - 本规程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冲突时,按最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9] - 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9]
天虹股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