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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了解并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涵盖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及诉求处理等活动,目标为提升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2] 管理原则 - 合规性: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3] - 平等性: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便利条件[3] - 主动性: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并听取建议[3] - 诚实守信: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交流内容以已披露信息为准[3][4]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资本运营部为执行部门,其他部门需配合工作[5][6][7] - 禁止行为包括发布虚假信息、股价承诺、歧视中小股东及内幕交易等[8] - 从业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对公司与行业的全面了解[9] 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披露信息、ESG、股东权利行使程序等[8] - 渠道包括官网专栏、电话、互动易平台、现场调研及业绩说明会等[12][13][14][17] - 现场调研需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或录音[20] - 投资者说明会需提前公告,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8][19] 互动平台管理 - 互动易回复需谨慎客观,避免夸大或误导性语言,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一致[23][24][25] - 重要问答需整理并显著刊载,关注媒体报道并履行可能的披露义务[23][26] 档案与纠纷处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档案,保存记录及附件至少3年[27][28] - 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纠纷处理以公司为首要责任方,可申请调解[29] 附则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