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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总经理职权职责,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1]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 - 细则涵盖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3] 任免及任期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另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及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各1名[4]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董事会可调整任期但不得超过当次届期[5] 总经理职权范围 - 总经理行使20项职权,包括主持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投资方案、拟订财务预算/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等[6] - 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董事会授权,副总经理等高管需向总经理汇报分管业务[7][8] 责任与义务 - 总经理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禁止竞业/泄密/受贿等行为[9][10] - 涉及职工利益事项需听取职工代表意见,执行职务时若因玩忽职守等导致公司损失需赔偿[11][12] - 总经理须接受任职中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13] 报告与薪酬制度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内容涵盖重大决定、财务数据、年度计划实施等,重大问题需及时汇报[14][15] - 总经理薪酬按公司另行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16] 附则 - 细则与后续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新规为准,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