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规范对外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行为 明确适用例外情形及审批披露要求 [1][2][3][4] 适用范围 -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等财务资助行为 [1] - 不适用于向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含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 [1]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时 若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则适用例外 [1] 关联方认定 - 关联方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2] - 包含与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或法人 [2] 审批程序 -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提交股东大会 [2] - 审批流程需经计划财务部 董事会办公室 合规法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核 [2] 信息披露 - 需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协议 [4] - 需披露第三方担保方基本情况及担保履约能力 [4] - 当被资助对象出现债务违约等情形时需披露补救措施及偿债能力判断 [4] 风险评估 - 需全面评估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 经营情况 行业前景 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 [3] - 需披露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 及董事会对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3] 责任追究 - 未履行规定程序造成实际损失的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