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5元(含税)[1][2] - 以总股本168,000,0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000,000元[2]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3.73%[2]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 实施时间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1]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需另行关注公告[1][2]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派发[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3] 差异化税收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125元/股[3][4] - 持股1个月以内(含)按20%税率征税 持股1个月至1年(含)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4][5]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股息红利按10%实际税负征收 实际派发0.1125元/股[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派发0.1125元/股[5]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派发0.1125元/股[6]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发税前0.125元/股[6] 总股本变动处理 - 若实施期间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发生变动 将维持分配总额21,000,000元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