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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尚科技: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交易结构 -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55%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深圳市海纳天勤投资有限公司等50名股东 [1] 财务指标对比 - 标的公司恒扬数据资产总额为57,279.63万元 成交金额达114,833.48万元 资产净额为29,481.61万元 营业收入为47,307.50万元 [2] - 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309,518.25万元 资产净额为263,576.84万元 营业收入为97,416.58万元 [2] - 标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比例为37.10% 资产净额占比43.57% 营业收入占比48.56% 均未超过50% [2] 监管认定结论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陈潮先 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 - 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