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目的与原则 - 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 - 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1] -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结合 [2] 考核范围与机构 - 激励对象涵盖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排除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亲属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审核考核工作总裁办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组成考核小组执行 [2] - 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收集内审部门监督董事会负责最终审核结果 [2] 绩效考核指标 - 公司层面以2024年为基数考核2025-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净利润增长率 [3][4][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60%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50%触发值80% [4][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45%触发值75%净利润增长率65%触发值95% [4][5]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60%触发值90%净利润增长率80%触发值110% [4][5]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触发值60%净利润增长率50%触发值80%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45%触发值75%净利润增长率65%触发值95% [4][5] - 公司业绩达标时解除限售比例100%仅触发值达标时80%未达触发值则0% [5] - 个人层面考核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系数100%80%0% [5] 考核实施 - 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 [6][7] - 考核小组保存结果形成报告提交薪酬委员会董事会审核 [7] - 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考核对象异议可申诉薪酬委员会10日内复核 [8] - 考核记录保密归档修改需当事人签字销毁由薪酬委员会执行 [8] 附则 - 办法由薪酬委员会制订修订董事会解释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8]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8]
捷昌驱动: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