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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6]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7]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0月16日批准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8]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3年10月16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2月15日届满 [10]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违法违规或无法利润分配等负面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 [10][11] - 公司2024年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较2023年增长约16.5%,达成不低于15%的业绩考核目标 [11] - 7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达80分以上,符合100%解除限售比例要求 [11][12]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为758,688股,占总股本0.22% [12]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 [12][13] - 回购价格因公司派息调整:原授予价格5.5元/股扣除2023年度每股0.05元、2024半年度0.03元及2024年度0.04元现金红利后,调整为5.38元/股 [13] - 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14] 法律程序履行 -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未收到异议 [7]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4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因激励对象身故导致的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议案 [9] - 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议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