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正电气: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的背景与授权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16名激励对象488.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7元/股,并于2023年6月26日完成485.80万股登记 [5][6] - 2024年1月公司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9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7元/股 [7] - 公司因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25股)及现金分红(每股派0.25元),2024年半年度实施现金分红(每股派0.1元),导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需相应调整 [11][12] 回购注销原因及范围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涉及10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8,375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0] - 另有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涉及39,375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 [10] - 本次回购注销合计涉及109名激励对象,总计1,867,750股限制性股票 [9][10] 回购数量与价格调整 - 调整后回购数量计算公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数量,n为转增比率0.25,调整后总数量为1,867,750股 [11][12] -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1+n),其中P0为3.77元,V为每股累计派息0.6元(0.25+0.1+0.25),n为0.25,调整后价格为2.466元/股 [12][13] -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3.026元/股,因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需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2][13] 实施安排与法律结论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在中国结算开设回购专用账户(B884375406),预计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 [13][14] -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8][9][14] - 公司尚需办理减资工商变更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