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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 [1] - 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 获得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表决权 [1] - 交易完成后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 标的公司将成为控股子公司 [1] 交易程序履行 - 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1][3] - 采取充分保密措施并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获得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原则性同意 [2][3] 协议签署情况 - 2025年5月14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2] - 与标的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控制企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 [2] - 与股东李大威同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2] 监管沟通与文件披露 -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923号) [3] - 2025年7月10日披露交易进展及问询函回复情况 [3] - 2025年7月24日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对预案及摘要进行补充披露 [3] 法律文件有效性 -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 -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 确认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