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独立董事需在年度结束后40日内听取总经理汇报生产经营及投融资进展 并听取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 公司管理层需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 [15] 审计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需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及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 [5] - 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6] - 独立董事需在审计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 [7] 信息披露责任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0] - 独立董事对年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有异议时需陈述理由并披露 [11] - 独立董事需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年报所有应披露事项 [14] 履职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 相关人员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其独立行使职权 [16] - 与年报相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需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存档 [18]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 [17] 特殊情形处理 - 独立董事对具体事项存在异议时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费用由公司承担 [12] - 独立董事需高度关注年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汇报 [13] - 独立董事发现董事会召开程序或文件不完善时可要求补充、整改或延期 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并要求披露原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