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确保运营稳定和股东权益保护 涵盖离职情形 交接要求 承诺履行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1][2][3][4][5]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时 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1]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后 辞任于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 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1]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时 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产生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 董事会未批准擅自离职将追究责任 [2]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或重大失职被解聘 解聘自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生效 [2] 工作交接与连续性保障 - 离职人员需与继任者或指定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2] - 交接内容包括文件资料 未完成工作事项 财务账目及事务进展说明 [3] - 离职人员需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 [3] 公开承诺履行与监督 - 公司需全面梳理离职人员任职期间所有公开承诺 包括业绩 股份锁定及同业竞争承诺等 [3] - 离职后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仍需继续履行 公司跟踪监督履行情况 [3] - 未履行承诺时 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责 并披露履行进展及违规措施 [3] 离职后义务与责任追究 - 忠实义务及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离职后持续有效 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 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 [4] - 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4] - 后续发现任职期间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公司仍有权依法追究责任 [4][5] 其他事项处理 - 离职时存在法律纠纷或业务遗留问题 离职人员需积极配合处理 [5] - 公司可要求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责任义务 [5]
天源迪科: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