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并持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或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1] - 禁止任职情形还包括被深交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且期限未届满 或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不适格情形 [1]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权利 - 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2] - 职责涵盖信息保密工作 督促回应深交所问询 组织董监高合规培训 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3] - 职责包括督促董监高遵守法规 管理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 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3]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 并获得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支持配合 [3][4] - 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碍时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并可就被不当解聘向监管机构提交陈述报告 [4] 董事会秘书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需具备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 [4][5] - 聘任后需向深交所提交聘任书、简历、学历证明、联系方式等资料 [4] - 出现重大履职错误、违反法规或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时 董事会需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 [4] - 解聘或辞职时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办理工作移交 且须签订保密协议 [5][6]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期间董事会需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并公告 若空缺超三个月则由董事长代职 [2] - 董事长代职后需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2] 细则制定依据与效力 - 本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 [1]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6]
浩物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