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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股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交易背景与性质 -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购买出售情况进行核查 [1] 交易前资产变动情况 - 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以1400万元人民币投资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50.45%股权 [1] - 其中500万元现金受让杨苏川9.33%和吴天添17.34%股权 合计26.67%股权 [1] - 另增资900万元人民币 交易完成后综艺光伏成为新聚环保控股股东 [1] 资产关联性认定 - 除新聚环保投资外 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2] - 前述交易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交易内容相互独立无直接联系 [2] 财务顾问结论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除已披露交易外 12个月内无其他需累计计算的重大资产交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