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案件背景 - 公司作为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的中介机构之一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兴证券和康达律师事务所起诉追偿权纠纷 [2] - 原告方因向投资者赔付及向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约4.93亿元后发起本轮诉讼 [2] - 案件涉及公司2018年和2020年两批采购销售业务 自查认定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但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小无需追溯调整 [3]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公司为39名被告之一(被告十八) [1][3] - 案件一原告为天健会计 案件二原告为东兴证券 案件三原告为康达律所 [3] - 三起案件合计被诉金额约12,345.51万元 其中本金11,755.76万元 利息589.74万元 [1] - 案件二具体诉请包括投资损失赔偿款11,333.2万元及利息 证监会惩戒性承诺金10,200万元及利息 [3] - 案件三具体诉请包括投资损失赔偿款1,782.51万元及利息 证监会上缴款项损失1,566.04万元及利息 [4][5] 案件进展及影响 - 案件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目前处于应诉阶段 [1][2] - 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5] - 公司承诺积极应诉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但未披露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