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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交易性质 -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 [1] - 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 控制权结构 - 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曾发生变更 [1] -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8日 [1] - 协议到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变更为王泽宁 [1] 股权安排 - 福建农开发等方向周鹏转让上市公司9,89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5.2714%) [2] - 周鹏及其配偶承诺在股份转让后36个月内放弃表决权 [2] - 杨俊承诺以不低于交易对价金额购买上市公司股份 [2] 交易结论 -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改变 [2]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