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交易性质 - 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 [1]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1] - 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 [2] 控制权安排 -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8日 [1] - 协议到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泽宁、王丽卿、陈文柱变更为王泽宁 [1] - 周鹏及其配偶承诺股份转让后36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 [2] 股权转让安排 - 福建农开发等方向周鹏转让9,89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5.2714%) [2] - 杨俊承诺12个月内以不低于交易对价金额购买上市公司股份 [2] 交易结论 -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2]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