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出席会议情况:9名董事中8人出席(独立董事陆建忠缺席),3名监事全员出席,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列席 [3] - 审议通过三项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4][5] - 取消监事会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程序及结果出具合法有效的见证意见 [6][7] 董事变更 - 股东代表董事魏东超因内部工作调整辞职,辞职即时生效,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人数 [10][11] - 同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东超为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其专业背景涵盖船舶工程及公司管理 [11][13] - 魏东超现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副总经理,无直接持股,任职符合《公司法》要求 [13] -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中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占比未超半数,符合法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