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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董事会需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2] - 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会,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原因并公告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 [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未按期反馈或拒绝时,股东可转向审计委员会提议,若审计委员会未行动,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3][4]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公司需承担会议费用,董事会应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4][5] 提案与通知机制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且不得被公司提高持股门槛 [4]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 [5][6]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详细信息 [6]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为主,可结合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7][8] - 股东会主持人依次为董事长、副董事长、推举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若主持人违规,现场股东可过半数推举新主持人 [8][9]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9][10] 决议与执行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 [10][11]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出席股东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1][12]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董事及召集人需签字确认 [12][13] 其他关键条款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处理具体事项,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 [15]